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独特魅力源于对儿童的充分研究与了解,遵守儿童的敏感期,激发儿童潜能,在宽松、愉快的环境中发展孩子独立、自信、专注、创造等能力,为将来孩子的成长打下良好的素质基础。蒙氏教育法遍及欧洲大陆,也走向了世界,蒙氏教育法推广百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,其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,得到世界各地幼教界的普遍推崇和认同,在美国、欧洲、日本、新加坡、澳大利亚等学前教育发达国家极受关注,蒙台梭利学校已遍及一百多个国家。
从发展的观点出发,蒙台梭利认为'儿童是一个发育着的机体和发展着的心灵;儿童发展的时期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。幼儿处在不断生长和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,而且主要是内部的自然发展。在这个连续的自然发展过程中,幼儿的发展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发展。
在蒙台梭利看来,幼儿身体内含有生气勃勃的冲动力。正是这种本能的自发冲动,赋予他积极的生命力,促使他不断发展。一是主导本能,这种本能对于处在生命初创时期的婴儿提供指导和保护,甚至决定物种的生存。二是工作本能,这是人的基本特征。幼儿正是通过不断的工作在进行创造,使他自己得到充分的满足,并形成自己的人格。它既能使人类更新,又能完善人类的环境。
在心理方面,幼儿心理发展既有一定的进程,又有隐藏的特点。蒙台梭利认为,幼儿是一个“精神(心理)的胚胎”。因为每一婴儿都有一种创制本能,一种积极的潜力,能依靠他的环境,构筑一个精神世界,所以,幼儿不仅作为一种肉体的存在,更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。每个幼儿的精神也各不相同,各有自己的创造性的精神。
在蒙台梭利看来,在幼儿的心理发展中会出现各种“敏感期”。她说:“正是这种敏感期,使儿童用一种特有的强烈程度去接触外部世界。在这时期,他们对每样事情都易学会,对一切充满了活力和激情。”而人的智力发展正是建立在幼儿敏感期所打下的基础上的。
(图文/林晓怡 编辑/刘丽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