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台梭利是世界著名的幼儿教育家,其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,近百年来一直对世界幼儿教育产生着积极的影响。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科学的方法为根本的教育,是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及潜能开发的优秀教育模式,主要特点如下:
1、以儿童为中心: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,视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。
2、"不教的教育":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,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,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、丰富的教育,让儿童自发的主动学习,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。
3、把握儿童的敏感期:0- 6岁的幼儿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,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。
4、教师扮演导师的角色:一般称蒙氏教师为启导员,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,对于孩子发展状况了如指掌;才能提供孩子适时、适性地协助与指导。
5、完全人格的培养: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。透过环境的设计、教具的操作,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。
6、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:蒙氏教育要求教师根据儿童发展的进程,对不同特点的儿童进行因材施教,不搞"一刀切"式的教育。
7、混龄教育:让不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,可使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龄层的模仿对象,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从帮助年幼的儿童中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。
8、丰富的教材与教具:蒙台梭利教具非常丰富,但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,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。孩子透过这些工作,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,建构完善的人格。
9、屏除单一奖惩制度:蒙氏教学尊重儿童,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。
10、爆发式的教学成果: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内在需求,让孩子适时、适性的成长,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,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形式,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发展水平。
(图文/陈婷 编辑/叶邦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