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目标是起点,也是归宿”。在幼儿教育中,我们从目标体系划分,一般可分为教育总目标一一各年龄阶段目标——教学活动目标三个逐级转化的层级教育目标。其中,教学目标是教育目标最具体化的体现,它是基础之基础,决定着整个教育总目标的落实与达成度。
布卢姆指出:有效的学习始于准确的知道达到的目标是什么。由此可见,教学目标是语言教学活动的核心,是教师专业成长的灵魂,在教学活动中有定向的作用。它限定语言教学活动的运作,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。对保证语言教学活动有效开展至关重要。教学目标的有效性是语言教学活动有效性的决定因素。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目标是实现有效教学的重要前提。
一、养成幼儿注意倾听的习惯,发展他们的语言理解能力。倾听是儿童感知和理解语言的行为表现,是幼儿语言学习和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行为能力。懂得倾听、乐于倾听并且善于倾听的人,才能真正理解语言的内容、语言的形式和语言运用的方式,掌握与人进行语言交流的技巧。
二、鼓励幼儿大胆、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,尝试说明、描述简单的事物或过程,发展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。以一定的语言内容、语言形式以及语言运用方式表达和交流个人观点的行为,是幼儿语言学习和语言发展的主要表现之一,只有懂得表述的作用、愿意向别人表述自己的见解,并且具备表述能力的人,才能真正与人进行语言交际。
三、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,使之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,并通过各种活动帮助幼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和理解。幼儿在学习文学作品中形成的综合的语言能力,能够增强他们对语言核心操作能力的不同层次的敏感性。因此要尽可能地给幼儿创造学习等各种文学作品的机会。
四、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等感兴趣。利用图书、绘画和其他多种方法,引发幼儿对书籍、阅读和书写的兴趣,培养阅读和前书写技能。
(图文/苏英英 编辑/叶邦莲)